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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七十二章都司[2/3页]

  千巡检营镇压民乱,那么岂不是也可以造反?

  而知府是刺史的上司,是不是可以说直接集合全府,上万巡检兵,进行其他的操作呢?

  安史后的地方割据,可不能小觑。

  毕竟巡检营就是靠地方财政过活,某种意义上,就是地方的自留军。

  “看来,得在地方设置统管机构,与州县一同管辖,乱时,也可以齐整军队镇压。”

  由于没了县尉一职,某种意义来说,巡检营就是县尉,只是没了统帅地方民壮的权力。

  况且,这次鄂州县巡检营,其实并没有上下等级之分,只是品级等差罢了,县是从六品,州也不过正七品罢了,统军大将由州巡检担任,其实并不合格。

  “县、州、府,打仗有卫军,镇压民乱的巡检营,也需要一套自上而下的统率系统,明确的上下等级之分。”

  李嘉嘀咕着,地方权限,总归有划分了,明朝的地方三司不错,只不过,到他这,则是四司了。

  负责赋税征收转运使司、负责地方军队的都指挥使司、负责司法的按察司,以及地方行政的布政司。

  四司平日互不干涉,但明清的教训却告诉他,到了紧要时,这种分权的行为,会导致条条分割、运转不灵,最后还得设置巡抚进行分而统之。

  权力就是这样,从分而合,再到分,总是持续不断的。

  伤脑筋啊!

  罢了,建立都司后,巡检由地方与都司一同兼管吧,一个管日常,一个监督。

  随后,李嘉招来了军机处的李淮,将自己的设想讲与他听,让他进行完善。

  “以臣愚见,县巡检,可为从六品,州巡检为从五品,以府设都指挥使,从四品,略低与知府,同知二人,再有辎重司管后勤、宪兵司管军纪、经历司,管筹公文往来,如此,每府添置的人员不过数十人,就可让巡检营上下协调,遇事则有主张!”

  李淮听到皇帝的话,哪里不晓得,这是鄂州事件后,皇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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